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和各总成的磨损、自然老化和汽车技术使用水平等原因造成整车性能下降,运输成本增加,在从技术或经济上分析已无继续使用价值时应该报废。汽车使用到一定期限后其性能会随着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的增加而逐步明显地下降,这是自然规律。决定汽车使用寿命的因素有:
1)汽车技术使用寿命
汽车技术使用寿命主要取决于汽车各个零部件、各总成的设计水平,制造质量和合理使用与维护方式等。汽车达到技术使用寿命后应进行报废处理。良好的汽车维护保养可以延长汽车的技术使用寿命,但随着汽车使用时间的延长,车型的落后,其维护保养费用日益增加,甚至是昂贵的。
2)汽车经济使用寿命
汽车经济使用寿命是指汽车在使用相当里程后,汽车磨损老化加快,维护和燃料费用增加,导致运输成本增高,达到不经济的寿命时刻。也就是指汽车在使用过程中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年限。一般汽车经济使用寿命在30万公里~50万公里。
3)汽车合理使用寿命
汽车合理使用寿命是以汽车经济使用寿命为基础,考虑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汽车运输政策、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同类型车辆出勤率和节约能源等社会因素,制定出考虑实际情况的汽车使用年限。如新车型的出现,尽管老车型未达到技术和经济使用期限,为获得更高的运输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也可以淘汰老车型。
所谓重庆车辆报废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报废车:指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强制报废车识别方法
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使用年限的: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
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